CAN2.0協議:CAN協議最早由博世公(gōng)司提出,目前 CAN 總線(xiàn)中(zhōng)使用(yòng)最廣泛的正是 CAN 2.0 A/B 協議。
規範2.0A(等同于 CAN1.2)涵蓋标準消息格式(11位标識符);
規範2.0B支持标準消息格式和擴展消息格式(11位标識符和29位标識符)。
特性
支持 CAN2.0A 和 CAN2.0B 協議
廣泛兼容飛利浦 SJA1000
支持11位标識符和29位标識符
支持比特率範圍:125kbaud~1Mbaud
64 byte FIFO 接收
CAN 驗收過濾(CAN Acceptance Filtering)
Single-shot 傳輸選項
隻聽(Listen-only)模式
本身信息接收模式
在每個 CAN 總線(xiàn)上生成錯誤中(zhōng)斷标識
節點仲裁丢失中(zhōng)斷的記錄
讀/寫錯誤計數器
可(kě)編程的被動錯誤(error limit)警示